上一次辩论已经是八年前的事了,我一定是太想念以前的自己了,才会自编以下这篇“炸鸡是不是垃圾食物?”的辩论稿。

对方辩友不断把放大“油炸”这个方式,尽说反复煎炸制造出危害身体的反式脂肪,提高心血管疾病风险,严重起来还会导致失智。

对方充其量只是告诉我们炸鸡是不健康的食物,可是完全没有论证垃圾食物的立场。

根据维基百科的定义,垃圾指的是“没有商品、改造、消费利用价值,需要废弃处理的非主要产品物质”。

因此,要衡量这道辩题,我们必须探讨的是炸鸡是不是完全没有食用的价值。

我方认为不是,原因有二:

(一)炸鸡卸妆以后还是鸡,是鸡就有营养价值。

炸鸡不过是裹上面粉与鸡蛋,与其他鸡没有分别。

只要还是鸡,它就是丰富的蛋白质。

试想想,今天一位癌症病患原本生无可恋,闻到香喷喷的炸鸡而重整食欲;

因此摄取到足够的蛋白质来提高免疫力,

这块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炸鸡,你还忍心叫它垃圾吗?

(二)炸鸡让人心情愉快,提高对生活满意度。

2012年Oscar最佳女配角Octavia Spencer在得奖电影《The Help》饰演被白人欺负的黑人女佣Minny。

她里面有一句经典对白,“炸鸡就是会让你的人生觉得好过些”。

炸鸡外酥内嫩的美好上至带Minny走过黑白不平等,

下至陪凡夫俗子如你我得过且过,品尝喜怒哀乐。

当下吃的心情往往比吃下去的食物来得重要。

那些不开心吃炸鸡疗愈,开心吃炸鸡庆祝的日常,

又怎能被贴在毫无利用价值的垃圾标签呢?

或许待会对方辩友会继续把焦点放在“炸”这的字,把所有疾病的罪名往炸鸡死里推。

即使炸鸡与心血管疾病有关,对方也得论证是油炸鸡的错,还是天天吃而吃过量的错?

即便我方大胆承认炸鸡是不健康的食物,对方也无法证明炸鸡是毫无价值的垃圾食物。

我方在此宣布炸鸡是垃圾食物的罪名不成立(当庭释放?)。

爱吃炸鸡无罪,自由开心万岁(还是要适量啊朋友)!

谢谢(谢谢 Freepik 的图片,谢谢教我辩论的学长姐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