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时辩手的反方主辩稿:炸鸡不是垃圾食物
上一次辩论已经是八年前的事了,我一定是太想念以前的自己了,才会自编以下这篇“炸鸡是不是垃圾食物?”的辩论稿。
对方辩友不断把放大“油炸”这个方式,尽说反复煎炸制造出危害身体的反式脂肪,提高心血管疾病风险,严重起来还会导致失智。
对方充其量只是告诉我们炸鸡是不健康的食物,可是完全没有论证垃圾食物的立场。
根据维基百科的定义,垃圾指的是“没有商品、改造、消费利用价值,需要废弃处理的非主要产品物质”。
因此,要衡量这道辩题,我们必须探讨的是炸鸡是不是完全没有食用的价值。
我方认为不是,原因有二:
(一)炸鸡卸妆以后还是鸡,是鸡就有营养价值。
炸鸡不过是裹上面粉与鸡蛋,与其他鸡没有分别。
只要还是鸡,它就是丰富的蛋白质。
试想想,今天一位癌症病患原本生无可恋,闻到香喷喷的炸鸡而重整食欲;
因此摄取到足够的蛋白质来提高免疫力,
这块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炸鸡,你还忍心叫它垃圾吗?
(二)炸鸡让人心情愉快,提高对生活满意度。
2012年Oscar最佳女配角Octavia Spencer在得奖电影《The Help》饰演被白人欺负的黑人女佣Minny。
她里面有一句经典对白,“炸鸡就是会让你的人生觉得好过些”。
炸鸡外酥内嫩的美好上至带Minny走过黑白不平等,
下至陪凡夫俗子如你我得过且过,品尝喜怒哀乐。
当下吃的心情往往比吃下去的食物来得重要。
那些不开心吃炸鸡疗愈,开心吃炸鸡庆祝的日常,
又怎能被贴在毫无利用价值的垃圾标签呢?
或许待会对方辩友会继续把焦点放在“炸”这的字,把所有疾病的罪名往炸鸡死里推。
即使炸鸡与心血管疾病有关,对方也得论证是油炸鸡的错,还是天天吃而吃过量的错?
即便我方大胆承认炸鸡是不健康的食物,对方也无法证明炸鸡是毫无价值的垃圾食物。
我方在此宣布炸鸡是垃圾食物的罪名不成立(当庭释放?)。
爱吃炸鸡无罪,自由开心万岁(还是要适量啊朋友)!
谢谢(谢谢 Freepik 的图片,谢谢教我辩论的学长姐)。
